備注1:原招標文件中第10頁、17頁水泥調差現(xiàn)更正如下: 1、調差:對于所供應的水泥調差標準以《中國水泥網(wǎng)官網(wǎng)》對應規(guī)格型號的水泥價格漲跌幅為依據(jù),具體調價方法為: (1)調整周期:6個月 (2)調差依據(jù):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的當月《中國水泥網(wǎng)官網(wǎng)》中公布的材料參考價平均值做為基期價格,如參考價分上、下限,或分高、中、低位價的,以下限或低位價為準。當期價格:調價周期(即連續(xù)6個月)內,《中國水泥網(wǎng)官網(wǎng)》公布的6個月份(或全部期刊)的材料參考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當期價格,《中國水泥網(wǎng)》中公布的參考價分上、下限,或分高、中、低位價的,以下限或低位價為準。調價周期內某月份或某期參考信息缺失的,以有參考價的月份或期刊計算算術平均值。最后一個調價周期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月數(shù)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單位為人民幣 元 按照簽訂的合同當月《中國水泥網(wǎng)官網(wǎng)》公布的材料稅后參考價作為基準價格。 (3)調差數(shù)量:以對賬結算數(shù)量為準(即連續(xù)6個月的對賬數(shù)量為準)。 (4)調差單價:當期價格沒有超出基準價格的 n;10%時不予調價,只有在當期價格超出基準價格的 n;10%時,僅對超出 n;10%的部分進行調價(計算材料價差),供應商在投標報價時考慮包含相應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5)調差金額:調差數(shù)量乘以調差單價 (6)調差結算:本周期調差結算在下期結算中辦理。 (7)本合同調差只對《中國水泥網(wǎng)官網(wǎng)》公布的水泥出廠含稅價做調差,運輸費及其他費用不作調差。 備注2:原招標文件中第11頁水泥付款時間和方式更正如下: 4.3發(fā)票取得要求(一票制)。 本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備注3:原招標文件中第8頁第二十四項合同履行中缺少履約保證金項現(xiàn)更正如下: 中標人中標后,履約保證金:從第壹批貨款中扣留50萬作為履約保證金。 備注4:原招標文件中第12頁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條款更正如下: 6、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 6.1 比表面積: 300,凝結時間:初凝 45分鐘,終凝 600分鐘,安定性:<5,膠砂強度:3d 抗折 3.5 抗壓 17;28d 抗折 6.5 抗壓 42.5,游離氧化鈣: 1.5%,氯離子含量: 0.03%,堿含量: 0.6%。 6.2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國家有新標準出臺,則應符合國家所頒布的最新版本的質量和技術標準,在質量保證期之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根據(jù)有關檢測機構按有關檢驗標準檢驗的結果,發(fā)現(xiàn)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質量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內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甲方有權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賠。 6.3 質量保證期為合格貨物全部供應完畢且自該工程整體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質量保證期的期限為 個月。 6.4 在質量保證期屆滿之前,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所有存在缺陷或損壞的貨物(因用戶使用不當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更換的貨物質量保證期仍為 個月,若質保期已經(jīng)開始計算,則自更換完成且經(jīng)甲方和/或最終用戶書面認可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對于隱蔽性的、通過合理的檢查和試驗都不能發(fā)覺的缺陷,即使質量保證期已過,由于貨物本身的設計缺陷、制造缺陷、安裝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費負責修復并賠償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損失。 6.5 乙方應當免費對甲方或者材料的最終用戶進行技術培訓、指導及售后服務,售后服務的具體要求為: 。 6.6 合同約定或標配之外的貨物配件、附件的更換及費用: 。 備注5:關于水泥廠家的更正如下: 因綜合考慮百色市區(qū)的水泥情況現(xiàn)招標文件水泥廠家更改為:華潤水泥 |